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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在六安

时间:2013-08-03 01:39来源:未知 作者:鲍传龙 点击:
翻阅明清两朝所撰修的几部《六安州志》,细心的人便会发现在《艺文志》中都无一例外地收有这样一首感叹国是日非、体恤民生艰难的忧国忧民的诗篇:待理犹烦苦抱疴,公余侧枕奈如何。民饥由己嗟艰食,兵悍逢人欲弄戈。 抚字无能先布德,催科宁忍复为苛!白云交
  翻阅明清两朝所撰修的几部《六安州志》,细心的人便会发现在《艺文志》中都无一例外地收有这样一首感叹国是日非、体恤民生艰难的忧国忧民的诗篇:    待理犹烦苦抱疴,公余侧枕奈如何。民饥由己嗟艰食,兵悍逢人欲弄戈。
  抚字无能先布德,催科宁忍复为苛!白云交悴燕山下,国手谁怜妙剂多?
    这首七律诗题为《六安署中病中感怀》,诗作者是明朝末年著名的爱国将领民族英雄史可法。这首诗是他在崇祯年间担任安徽地方长官时于抚署六安病中写下的珍贵文字。诗题中的“六安”,即是指今天的安徽省六安市。根据《明史》、《明季稗史初编》、《明史记事本末》、《史可法文集》等史书和明清以来的几部《六安州志》的文字记载,史可法与六安确有着一段永垂史册光耀千秋的历史佳话。

  
    史可法,字宪之,号道邻。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农历十一月十四日寅时生于河南省祥符县(今河南省开封市),祖籍原为北直隶(今河北省)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市)。

    史可法的先人曾在明太祖朱元璋为帝时“以开国功为锦衣百户”,按当时军阶而言,“锦衣百户”仅统领120人。军阶虽不高,但在当时锦衣百户是护卫皇宫的锦衣亲军军官,和皇族的关系却是极为贴近的。这正是后来一直被史氏后人引以为荣的事,并由此对朱明王朝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史可法一生精忠报国、死而后已,这不能不说是与此有着密不可分的历史渊源的。
    史家到史可法出生前夕,家世已逐渐走向衰落,而且国运也每况愈下。在经历了万历皇帝朱翊钧在位48年的折腾之后,明王朝的各种社会矛盾已逐步激化,农村濒于破产,两极分化严重,北方异族又虎视眈眈窥视我中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整个社会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一触即发之势。
    史可法幼年时家境已渐趋于贫寒,但硬是靠顽强不息的刻苦自学精神,并在明末著名的东林党人领袖左光斗的极力提携下,于明天启元年(公元1621)经府试而
拔为“第一名秀才”,后又于天启七年他26岁时中举人而一步步踏上仕途的。史可法步入仕途时正值崇祯当朝,国势江河日下。为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政治抱负,报答明皇的知遇之恩,史可法躬身律己,鞠躬尽瘁,无私报国,直至为明王朝流尽最后一滴血,后竟至以扬州失守被捕以身殉国终其生。因为史可法从政十七年也正是明崇祯皇帝在位的十七年,被明皇提携的他对崇祯皇帝有知遇之感,故十七年倾心沥血以图报答,其艰辛备尝尤甚于一般官宦。这一切,我们可以从《六安署病中感怀》一诗中是不难找到印证的。身处绝境之世而又偏要力挽狂澜,此诗又正可说是史可法苦叹无力回天的绝望心境的真实写照!
 

 
    史可法担任安徽地方长官开府驻扎六安的情况是这样的,这与明末农民的大起义是有关的。史可法作为明王朝的属吏,对待农民起义是严厉镇压的,体现了他仇视人民革命的发动性的一面,但作为良知末泯的难得清官,他又有看不下官府为非作歹人民生灵涂炭,他总是要在自己有限的权力内体恤民情、关心民间疾苦,这又是他人民性的一面所在。这些都将在下面的叙述中得到验证。
    崇祯元年(公元1628),史可法继天启七年(公元1627)中举后又再中进士。这年,他27岁。也就在这一年,他被朝廷派往陕西省西安府(治所在今天的西安市)任推官。从此,史可法便开始了他与农民起义军为敌的作战。他先后参加镇压了澄县王二和府谷县王嘉胤领导的农民起义。史书记载史可法在西安推官任上“以能平剧盗”,这是他镇压人民起义的血证;但另一方面,他又赈荒恤民,办事干练,而“能声大著”,这又是他于“剿贼”时重视“抚民”的最初记载。这些不仅在史可法政治生涯初期有所表现,而且贯穿了他的整个一生。
    崇祯八年(公元1635),时年34岁的史可法被升为右参议,领兵分守池州(今贵池市)、太平(今当途市),为明王朝堵截张献忠义军的南下。这是史可法正式担任安徽地方长官的开始。
    明崇祯十年(公元1637)三月,农民军围困安庆,闯塌天、老回回等部连骑而动,遥相呼应,震惊明廷南都(今南京市)。七月,为牵制并打击农民起义军的军事进攻,史可法又被提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使,巡抚安庆、庐州、池州、太平四府,并统辖临近的河南、湖北、江西部分州县,开府六安(今六安市)。史可法在六安期间召集***,救济灾荒,体恤民间疾苦,深受六安民众爱戴。这些都可以从史志及有关文字中得到证实。
  

 
    史可法在安徽任职期间,“剿贼”的同时,在对待官兵的治理、地方民众的安抚、自身和家庭生活问题的处理,以及清兵的进犯抵御上等方面都表现出了与那班只知残民以逞祸国殃民的官僚们是有着极大的不同的。正因为如此,他在六安各界受到了一致的好评。
 
 
(一)   对官兵肆虐民众的怒斥
 
    这可从史可法在六安期间写给好友金声(字正稀,安徽休宁人,崇祯进士,明末抗清义军首领)的信中没有看出:“当今成为国家祸患的是‘贼’(对农民军的蔑称),而杀‘贼’者本靠官军。能杀‘贼’的是官军,不能杀‘贼’而所杀之人又不是‘贼’的就不能算做官军。我朝的官军不能算做官军已经很久了!那些官军名义上援剿或勤王,实际上专以掳掠杀害百姓为快。这使得担心国家命运的有识之士每当吃饭时总是无心进食,以至于不得不放下筷子。而那些官军将领却故意行军拖拉,放纵部下大肆抢掠,自身分明是盗贼行经,却硬强行要地方上信赖他们。这怎么可能!”
    在史可法的信中,他对农民起义军的看法是处于阶级本性的局限,但他对官军的看法却表现的极为客观公正。他疾恶如仇,不像一般封建官吏那样对官军的丑行讳莫如深,他是以极其愤慨的心情在谴责官军残虐民众的兽行的。当时有首民谣这样唱道:“贼兵如梳,官兵如篦。”史可法深知有些官军虽然杀“贼”无能,但扰祸民众却绰绰有余,其危害远远大于农民起义军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战争破坏。作为忠君报国、视民如子的史可法当然对官军的暴行是怒不可遏的!
 
(二)   深恤民间疾苦,严惩贪赃枉法
 
    史可法对民间百姓的疾苦深感忧虑,予以深切的同情。他在进驻六安后写《六安署病中感怀》诗时,在安徽已有三年内战的直接体验。也许正因为他认识到了“民饥由己嗟艰食”是促使农民铤而走险揭竿起义的原因所在,所以他才自奉命为官担任“剿贼”之日起,就采取了“且战且抚”的两手策略。他担心“兵悍逢人欲弄戈”会激起人民更大程度上的反抗,所以在募兵训练之初便告戒下属要严明纪律,不许扰民,后又主动移军郊外,防止部下城中扰民生事。几年里,他呕心沥血、心劳体拙,在“待理犹烦苦抱疴,公余侧枕奈如何”的郁闷不乐中,他深自检查自己,作了“抚字无能”的深刻检讨,下定了待民必须“先布德”的为政决心。在六安,史可法作为新任巡抚开府驻扎,统管军政民大事也确实做了大量的对人民有益的事情。
    崇祯十年(公元1637),史可法一到六安就任,就“捐俸筑城”,并亲自督工,节省官银达数千两之多,他“不烦公币,不括民资”,一任由己俸银捐出。
    六安的县学因为战乱而破敝,他又捐款修缮,并向六安士子劝学。此外,又在城中设立礼贤馆,广招人才,礼贤下士,并虚怀若谷地向他们请教为政的得失与治乱之道。
    六安地方差役特重,虽然于明神宗万历九年(公元1581)朝廷为缓解阶级矛盾,从便于税收出发,在全国推行税制简化,采取把劳役并入赋内一律折合为银子征收的“一条鞭法”,但各地并未认真执行。六安地区仍长期实行的仍然是随意增加百姓负担的“签点法”,其中的“马差”便是一项带给当地百姓的沉重负担。六安并非产马之地,而每年却要上贡军马26匹。每当国家用兵之时,官府便会派出许多骑兵,四处催交军马。马差一到,威逼勒索,无休无止,即使是中等人家也常常因为“马差”之逼而立刻倾家荡产,民间称之为“飞来食人”。为此,六安民众强烈吁请史可法裁去这一吃人的徭役。史可法深为怜悯民生艰难,随即下令废止“马差”,改为由官府雇人养马,百姓只需付部分支助费用。史可法还允许六安士民直陈政见,在赋税方面,编写法定的“一条鞭”册,使得贫富“徭役适均”。除“马差”外,还废止了其他的沿袭已久、不合朝廷规定的陋习,并为此刻石立碑,以示永远禁废。
    史可法又经过调查,严厉惩治了一批有严重贪污勒索罪行的官吏,收到了“刑一人而千万人惧”的效果。那些平时助纣为劣的邪恶势力逐步在六安得到了有效的清除。
    明代刑法中有犯罪“追赃”(即罚款)的制度。六安的追“赃”尤为厉害,且大肆牵连,贫民百姓因此而破产无数。为此,史可法特地上疏奏请崇祯皇帝请予免除牵连。那些被追“赃”涉及的民众都幸而得到解脱。
    史可法又考虑到他开府六安,地方上陡然驻扎大军,财政开支承受不了,曾预先通令所辖的府县出钱资助,以至六安国库中常有近万两银子储备。虽然军差繁重,但也能够应付自如,从而一点也没有加重六安地方上负担。
 
(三)   惩办兵变首恶分子
 
    在六安期间,史可法对那些胆敢扰害当地百姓的官兵总是毫不留情地加以严厉惩处。《六安州志》上记载了这样的一件事情:史可法部下有个姓苏的兵丁,其人凶狠刁悍,有次因为一点小事竟然射杀了当地的一位老太太。史可法得知此事后,立即把这个兵丁按军法抓了起来予以处死。罪犯同伙不服,竟然秘密组织百余人在军中鼓噪闹事。时值夜半三更时分,这伙乱兵在城中几处放火寻衅,想制造全城混乱,乘机刺杀史可法。史可法此时正在抚署批阅公文,听到起火的报告,知道是这伙人所为。他镇定自若地检出重要公文交给身旁的属员,让他们带着公文跳墙逃走,自己留下应付。属员们齐跪下要求与史大人同死。史可法厉声说道:“不可这样!你们所保管的公文关系军国大事,万不可失却。我命令你们赶快离开这里!”一年轻侍从死也不肯离去,史可法只好让其留下。没有一大会儿,一群乱兵蜂拥着冲进史可法办公的抚署,气焰极为嚣张。冲至近前,一个个却都楞住了。只见抚署大堂的灯光下,史可法身穿大红官服巍然端坐,手握宝剑,凛然不可侵犯。面对史可法的威严神态,乱兵们惊慌失措,四散逃离。天蒙蒙亮时,史可法迅速调兵谴将予以镇压,很快就平定了骚乱,惩办了发动兵变的首恶分子,并派人救灭了城中的大火。为接受此次兵变的教训,防止驻军再扰害城中百姓,史可法在事后给受害之家以烧毁一间房屋五两银子的赔偿之外,便命令城中所有驻军一律开拔到郊外驻扎。从此,六安城中再也没有军士扰民的现象发生。
 
(四)   赈灾济民免田赋,宽以待人严律己
 
    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夏天,六安境内发生蝗灾。“飞蝗自西北来,若云密雨骤”。史可法立即动员军民捕杀蝗虫。四野里被打死的蝗虫堆积成山,焚烧时几十里以外都能闻到焦臭。次年春天,继上年的蝗灾秋荒之后,六安地区又流行起瘟疫来,饥谨交作,一时道路上倒毙者的尸体相互枕藉。当时粮价飞涨,史可法除下令粮商与富室平粜之外,又火速从外地调拨来上千担大米,在六安城内分九处设立粥厂放赈,救济了无数的饥民。
    六安连年灾荒,史可法又上疏崇祯皇帝请求免除当地百姓的田赋。
    左光斗是史可法的恩师,后因遭阎党迫害致死。左是桐城人。史可法在六安期间,凡是往来桐城时必赴左光斗家中探望。初至桐城时,他亲自去恩师坟前哭祭。值此灾荒年景,他见师母及家人过着“数米充饥”、借债度日的生活,心中大为不忍,没等左家开口,史可法便向京城和地方士林发起募捐救济左家。
    史可法宽以待人,反过来对自己和家庭却严厉“约束”。他一向躬行“廉信”,与部下总是劳苦与共。每当行军时,兵士们不吃饱饭,他就不肯吃;兵士们没有穿上寒衣,他绝不先穿。平日里,下属对他的严格约束有时不免畏惧不安,但等到行军的日子久了,官兵们亲眼目睹了史可法吃的是粗劣食物,睡的是地铺草垫,生活条件之差连普通兵士都难于忍受时,部下们这才“相于感而泣下,愿为效死”。
    进驻六安后,生活较前安定了,但史可法对自己仍然从严要求,不敢沾染上一点嗜好,深夜焚香办公,一心以国事为念。他精敏过人,事无大小都亲自过问,眼看、耳听、口答、手批,细密周到,又始终不露丝毫疲倦的神色。
    史可法驻扎六安期间,其父母、妻子、弟弟等家人此时均住在天津。由于清兵多次向关内进犯,天津受到严重威胁,家人惶惶不安,多次提出想搬进京城去住的想法。史可法父亲的病又日渐沉重,弟弟史可模婚期在即,史家“日费艰难”,但史可法却无力大加支援,往往仅能寄家少量的银子回去,最多的一次,也不过是“银五十金(两),又银杯一只”。因此,他不得已时只得对家中的妻子交待:“可将首饰变卖用度”;同时,他又告诉父母:“不妨暂借于诸友,容男陆续补还。”而对于穷苦的亲族,史可法则又要妻子从寄回家有限的银两中支出一部分予以救助。史家迁居到京城以后,想在驴市胡同买一座住宅,史可法得知后急令其弟:“买房一事,当即停止。此时贫甚,那得数百金也!”当时民谣有云:“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史可法家境如此贫寒,并没有因他做了巡抚这样的大官而暴富,这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五)   赴援京城,誓死抗清
 
    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冬天,清兵因明王朝将主要兵力都用于镇压农民起义上,于是乘机举兵深入关内,连续破了七十多个州县。这年十二月,曾与史可法有同僚之谊的督师卢象升在钜鹿(今属河北)与清兵激战时壮烈殉国。次年正月,清兵又集兵南下攻陷山东济南,满城的官员及家属惨遭屠戮,并且俘虏了明宗室的德王。
    因清兵进犯内地,战事紧急,身在六安的史可法这次不仅“又将一年公费捐以充饷”,并且亲率两千多名官兵准备赴援京城。兵抵黄河边上时,其部属中的川兵倡言不肯渡河,兵变的迹象日渐明显。对于那些贪生怕死不敢与清兵作战之辈,史可法果断地下令予以镇压,处死首恶数人,终于使全军安全渡过黄河。
    抵达山东境内后,史可法目睹遭受清兵破坏的城池和残败景象,心痛不已:“遭此乱时,(百姓)骨肉星散,真令人一日九回肠也。”他忙写信给此时尚在天津的家人,并且告戒妻子:“万一天津不守,万万不可失身受辱!”他自己也下了必死的决心,要为社稷的存亡流尽最后一滴血。二月,清兵退回关外,史可法方又奉命率部返回六安。
 
(六)   父丧丁忧,离别六安
 
    史可法的正直、仁厚、廉洁、英勇得到了六安士民的衷心拥戴。正当他与六安士民相处融融共赴国难之时,传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夏天,史可法的老父亲史从质病逝了!
    得知老父病故的噩耗,史可法“哭泣毁容,水浆不入口”。六安士民闻之同声悲痛,纷纷簇拥至辕门,环请史可法进食,请求他为国节哀“自爱”。当时六安传有“留身为我,代谋子子孙孙”这样感人泣下的言辞,又有“祝父***,为报元元本本”这样的佛幡经语。史可法为六安士民的诚意所动,不得已才吃了一点稀粥。前来吊祭的人络绎不绝,史可法不论是官僚同属,还是军民百姓间或地位卑微的仆役都亲自跪拜答谢。按照当时的孝制,史可法辞官回大兴原籍为父主办丧事,并守孝三年。
    史可法临别六安回去守孝的场面是极为感人的,六安地方士民都赶来送别,连儿童和老人都手执一炷香跪送不起,送行中不时有人抓住他的马缰绳放声大哭。六安的人民真是舍不得史大人走啊,更担心这样的好官一去不再返回。由于“孺子妇人无不见公之真,勇夫悍卒无不怀公之德”,于是,在史可法刚离开六安才半年的时间,六安人民便在他驻节的原址上(今在六安市城区内)为他建立了一座生祠(即“史公祠”)。直到清朝取代明朝统一天下之后,六安的士民还公请保留史可法六安生祠的碑石。
    人民的态度是做公正的评判。然而,极为可笑的是,崇祯在朝廷里听说史可法官声很高,表示怀疑,竟事先派了几名宦官在史可法回家时必经的涿州(今河北省涿县)等待史公的到来。史可法一到涿州,这帮人马上便翻箱倒柜予以检查。检查的结果让其大失其望:史可法带回家的全部财物仅为:银杯两金(两)、折扇17把、奠章32轴,此外再无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几个狼狈至极的宦官跑回去如实禀报,连素好猜忌的崇祯皇帝也不得不感叹这样的清官确实少见。于是,朝中又有人出来起哄,建议皇帝“夺情”,硬逼服丧期中的史可法出来做官。史可法上疏坚辞不就。此事也只得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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