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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质子军刍议

时间:2012-05-05 00:00来源:网辑 作者:李治安 点击:
元代质子军刍议
质子军,又名秃鲁花军。它是元代军队的一种。过去,中外学者对此已有论及,但至今仍存在某些分歧。有人把质子军与怯薛组织中的秃鲁花护卫混为一谈 ,有人还说,元朝时期文武官员纳质都构成质子军 。笔者拙见,上述看法似有一定片面性。毋庸置疑,质子军和怯薛中的秃鲁花护卫均来自与蒙古草原贵族有主从隶属关系的那可儿(伴当),二者在人员身份上也都有人质的寓义。故蒙古人统称之为秃鲁花。然而,质子军和怯薛秃鲁花护卫毕竟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实体。质子军主要是蒙古国时期签取某些被征服区域的将校及富户子弟而组成的.它与高、中级文武官员子弟入充怯薛护卫(秃鲁花)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其人员构成、职能及编制管理,也与后者有明显的区别。兹从三个方面试辨析之。
(一)质子军的人员构成
    有元一代,怯薛组织的秃鲁花护卫是从万户、千户长等高、中级官员子弟中抽取的。这项制度由成吉思汗创立,后又为忽必烈所继承,而且普遍推行于全国 。作为一种独立军队的质子军则不然。尽管在史籍中也有“天下质子兵马都元帅” 之称,但具体地讲质子军主要是从河西、河北、山东等局部地区的将校或富户子弟中征集的。《元史》卷一三三《拜延传》说:“拜延,河西人。父火夺都,以质子从太祖征河西。太祖立质子军,号秃金花,遂火人夺都为秃鲁花军百户。”有关史料均表明,最早的质子军是在成吉思汗西征前建立,而且已开始独立于怯薛组织之外,主要用于扈从大汗西征。其成员有河西唐兀人,也有河北中山府一带的地主武装头目子弟 。该军百户火夺都系河西唐兀人,他所在的那支质子军很可能就是见于世祖、成宗、武宗等朝的唐兀秃鲁花军 的前身。因其征集方式是“佥充” ,故唐兀秃鲁花军中的原西夏贵胄或富户子弟,不在少数。我们还注意到,西夏国原有的中央侍卫军“御围内六班直”,就是一支部族豪强子弟组成的“质子军”。成吉思汗最早在西夏境内组建新的质子军,应该说因俗而治的便利之举。除去火夺都,僧吉陀、昔里钤部、哈石霸都儿等西夏望族贵胄,都可能是早期蒙古质子军的成员 。《元益都路寿光县宋氏先莹碑》又说  “……值金季,国中干戈扰攘……府君(王宝)性孝友,事婺嫂如母……出膺户役,人力田作,家业再造有成……初,国朝征质子,益都千余家。府君在选中……子二人,长即侯父,质子总管府提控案牍…… 。如此,则山东一带的质子户和质子军的征集对象不仅是诸侯将校 ,也包括“家业”“有成”的富户平民。而且,益都一路就多达千余家。其征取方式大致与河西地区的“佥充秃鲁花” 类似。
    比较特殊的是,元朝后期武宗至大年间江南也签发了部分质子军。《元史》卷二十三《武宗纪三》至大二年冬十月丙申“乐实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余皆无与。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万千家,有多至万家者,其力可知。乞自今有岁收粮满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乃质一子而军之……’帝日;‘如乐实言行之。’”乐实是武宗朝的尚书省平章政事,他提出的以江南收租万石以上的富户子弟充质子军的建议被武宗批准。如果武宗谕旨确实施行,江南地区签取部分质子军也波及到非官僚的富户。而且这些文件又表明,质子军征取并不限于官员子弟,相当部分是由资产较多的富户豪民充任的。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总之,史籍中所见的河西、河北、山东等处的质子军,是蒙古统冶者从当地诸侯将校和白身富户子弟中签充组建的。其人员不像入侍怯薛的秃鲁花那样主要来自万户千户长官子弟。征集时间多在蒙古国时期。就地域范围而言,则主要是河西、河北、山东等地区。不象怯薛秃鲁花的征取遍行全国。
下面,我们具体谈谈元朝时期文武官员子弟是否构成质子军的问题。《元史》卷九八《兵志一?兵制》中统“四年二月诏,‘统军司及管军万户、千户等,可遵太祖之制,令各官子弟入朝充秃鲁花。’其制:万户,秃鲁花一名、马一十匹、牛二具,种田人四名。千户,见管军五百或五百以上者,秃鲁花一名、马六匹、牛一具,种田人二名;虽所管军不及五百,其家富强,于弟健壮者,亦出秃鲁花一名、马匹、牛具同……”根据以上史料,札奇斯钦和井/崎隆兴认为,元世祖以降的文武官员纳质已不再进入怯薛,而是充当质于军 。换句话说,质子军的主要成分,此时即文武官员提供的质子。笔者不能同意这种见解。应该指出,突厥语—一蒙古语秃鲁花(turgag)具有护卫和质子两层意义。前将是本义,后者是由蒙古草原质子身份者多充贵族使长亲近护卫以后的一种衍生义。若就怯薛组织内的秃鲁花而言,护卫是其职司,质子即其特定的身份。因蒙古人往往看重的是前者,故一些场合下的怯薛卫士也被概称为秃鲁花 。我们在考察秃鲁花的有关问题时,必须注意其上述两层含义。前引中统四年诏令虽未明言入充怯薛,但从  “遵太祖之制”,同样征取万户、千户子弟,携带牛马,侍从等类似规则,以及秃鲁花护卫居怯薛组织大多数等情节看,此乃忽必烈漠仿成吉思汗1206年所创怯薛制重建大怯薛的具体措施。诏令中的“秃鲁花”似为怯薛宿卫士的代名词。这项措施的出现,也与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位时原蒙哥汗大怯薛为漠北阿里不哥占据的客观情况有关。迄中统四年二月,阿里不哥虽被击败,但并未南下归附。原蒙哥汗大怯薛自然不会全部转属忽必烈。即使陆续转属,也未必忠实于忽必烈汗。此时,夺取井基本巩固了汗位的忽必烈,征集元朝方面控制下的万户、千户子弟新组建大怯薛,不仅可能而且十分必要。此其一。进一步讲,倘若怯薛名额有限,万户千户及后来增添的路总管、达鲁花赤等入质子弟数量较多,不可能全进入怯薛。但未进入怯薛的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迄今未见不入怯薛的高官质子被编入质子军籍的。故后一部分人也很难算是质子军成员.事实上,元代高、中级文武官员子弟以质子入宿卫的实例,不胜枚举。郑麟趾《高丽史》也说,元末高丽国世子入质。必须轮番上宿卫,否则就要以“累宿卫”等罪过,遣返本国 。可见,元朝时期高官所遣的秃鲁花大体上仍服役于怯薛 。此其二。高、中级文武官员子弟入充怯薛秃鲁花,是元朝时期的一项通制。除了上述中统四年的世祖诏令外,中统五年和至元二十年,元廷又重申或制定质子令,把纳质充怯薛秃鲁花的范围扩大到包括路总管、达鲁花赤管军万户等三品以上“大官子弟” 。这与兵志中质子军系“多事之际,一时之制”的说法 ,显然是相悖的。此其三。
所以我们主张,元朝时期高、中级文武官员入质,仍然是怯薛秃鲁花护卫士的主要来源。这些贵胄身份的怯薛秃鲁花,与唐兀、固安、平滦、益都等处的质子军此时已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二)质子军的职司
    《元朝秘史》说,怯薛中的八千秃鲁花平时主要执行轮番护卫任务,当大汗亲征时,他们又充任御前先锋 。质子军则不然。首先,唐兀、固安、平滦、益都等处的质子军一般不入侍充当宿卫。“百家奴所将质子军”中统三年(1262年)奉命“入待” 。乃是元世祖新怯薛和侍卫亲军尚未健全的情况下的偶然差遣。蒙古国时期,益都征集的千余名质子或“常居燕” ,当时燕京只是行尚书省的治所,并非国都。而费县富户子弟王义美所在的质子军中统初又是屯驻本地的 。因此,益都一带的质子军并不履行宿卫义务。其次,怯薛秃鲁花护卫的御前先锋职能,较早地在成吉思汗时火夺都、王逖勤所在的质子军中实施过 。宪宗朝“天下质子兵马都元帅”阿里罕所率质子军,似乎也随蒙哥汗亲征川蜀了 。至于入元以后的平滦、固安、益都等处质子军,均未见他们执行类似的任务。另外,元朝时期,质子军又增添了两项新职司:一般征伐和镇戍。《元史》卷五《世祖纪二》中统三年十月戊寅说:“命不用刺所统固安、平滦质子军自益都徙还故地。”当年二月至七月,益都正发生李璮之乱。固安、平滦质子军十月以前屯于益都,似应参加了元廷方面对李璮的征讨。此为质质子军的征伐职能。《元史》卷九十九《兵志 二》又说,世祖中统元年“十一月命……汉军、质子军及签到民间诸投下军,于西京、宣德屯驻。”  “三年七月。诏田德实所管固安质子军九百十六户及个滦州刘不里刺所管质子军四百户,还元管地面屯驻。”前一件公文是派遣质子军屯驻西京、宣德,防御阿里不哥的。后一道诏令与前引《世祖纪二》诏令讲的是一回事。不过,它还补充说明了固安、平滦等两支质子军平时是在固安、平滦等“元管地区屯驻”的。这又是质子军的镇戍职能。在从事征伐和镇戍方面,质子军和其它蒙古军、汉军大致是相同的。有的学者称质于军是元代镇戍军的一种 ,不是没有道理。
    质子军与匠军类似,都系“多事之际”临时征集的军队。故带有某些不正规性。《费县志》卷五《王氏祖茔残碑》云:“中统三年,敕郡县汰民丁之武勇者充军,义美(费县富户“县口官”之子王义美)以质子军应募口口口后口上司口口口武卫军。义美又以管军百户应选驾口口口大都……。”以上碑文几处脱落,不很完整。但大致可以看出,益都路费县一带的质子军士也能被朝廷签起加入武卫军之类的正规军队。这种“重签军”的现象,在一般镇戍军中是不常见的。

(三)质子军的户籍和管辖
    《元史》卷二十二《武宗纪一》大德十一年七月辛卯“诏唐兀秃鲁花户籍已定,其入诸王驸马各部避役之人及冒匿者,皆有罪。”另,前面提到的固安、平滦、益都质子军往往也是以质子户、秃鲁花户的形式出现。这表明,元朝建立后,质子军与其它军户一样也有了固定的军籍,而且不得擅自变易或投充诸王位下。凡入质子军籍的,一般称为质子户或秃鲁花户,而且有世袭充任的现象 。这和其它军户很相似。质子军户也须按朝廷规定履行赋税义务 。其承担数额虽不太清楚,但从成宗朝发生的甘州站户投充当地秃鲁花军等情况 看,质子军的负担似较站户为轻。此外,质子军正军之下也有阔端赤等侍从 ,也可以享受朝廷的马匹赐予和赈济 。
    质子军自有固定军籍且称质子户、秃鲁花户的情况,也是质子军与怯薛秃鲁花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说来,怯薛是负责大汗宿卫侍从的官廷军事官僚集团。其基本成员高、中级文武官员子弟等,在入侍怯薛前已分别属于军、民等户籍。迄今我们未曾见到元朝建立后,怯薛秃鲁花护卫进入质子军籍或称为质子户的现象。倘若不是这样,所有入侍怯薛的高中级官员子弟及其家族岂不都成了质子户、秃鲁花户了吗!显然,后一种情况仅属假设,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可能的。
    关于质子军的编制管辖,因史料稀疏,我们只能作简单的勾勒。自太祖朝,质子军就仿效蒙古军按千户、百户进行编制。例如,火夺都曾任质子军百户,速古儿赤暗普授金符,担任唐兀秃鲁花军千户 ,乃马真皇后称制时期,金源衣冠子弟瓜尔佳(夹谷)锡里还“佩金符”,“总统质子军” 。其职务也相当于千户。到宪宗朝又设置过“天下质子兵马都元帅”等官以统率之 。这些编制方式和官职,都是薛薛秃鲁花护卫所未曾有的。另外,我们还发现,在山东一带的质子军屯驻地,长期设有“益都般阳等路秃鲁花总管府”(又称质子总管府)、“管领益都平滦等路秃鲁花户总管”等机构。官长总管以下还有提控案续、知事、提领等吏员 。按照一般惯例,该总管府的品秩约是从三品 。这类官府很可能是专门管理当地质子军及其家属的。
    从质于军的编制管理消况可以看出,该军已经流离于怯薛组织之外,成为蒙元时期的一种较特殊的军队组织形式了。
    质子军(秃鲁花军)独立以军后,与怯薛组织的关系如何,是一个颇族手的问题。从逻辑上讲,既然二者同出于一源,而且似乎分别由蒙古贵族征集的诸多质子的中上层和下层人员构成,那么,怯薛组织似应为质于军的本体,质子军似为怯薛的附属部分了。然而,笔者以为,这种说法在蒙古国前期似乎是可以成立的。到后来,尤其是元银建立以后,就很难说质子军仍然维持与怯薛的附属关系了。第一,如果质子军始终是怯薛继织的附属部分,那它理应归入怯薛所在的宿卫军类的。然而,《元史》《兵志》是将它划入镇戍军之列了。第二,如前所述,元廷对质子军采取了一整套与怯薛完全不同的编制管理方式。重要的是,质子军与侍卫亲军、蒙古军、汉军一样,也有固定的军籍。故也应在朝廷最高军事官府枢密院的统一掌管之下。如此,它与枢密院管辖之外的怯薛组织的联系自然就不多了。质子军逐渐独立于怯薛组织之外,与元朝“天下既平,尝为军者,定入尺籍伍符,不可更易”的制度 ,有些关系。也就是说,成吉思汗建立质子军之初,很可能是取因怯薛员额有限而无法进入怯薛直接宿卫的被征服地区中下层“诸侯将校子弟”充任的。开始其职司也主要是御前先锋。然而,质子军一旦东征西讨,成为长期征戍的军事集团实体,元廷自然会依照  “尝为军”原则,将他们一律定入军籍。这样,他们也就自然脱离怯薛组织,成为一支较独立的军队了。
    概言之,元代的质子军主要是蒙古国时期从河西、河北、山东等被征服地区的将校或白身富户子弟中签发来的。它一般不入宿卫,多执行征伐、镇戍等职司。质子军有自己的军籍,也须履行类似其它军户的赋税义务。而且,还有百户、千户、兵马都元帅及总管府等编制和管理机构。这些都说明,质子军是与蒙元怯薛组织有一定联系而又独立其外的较特殊的军队。上述特质,是治史者不应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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