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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为人知:日本学者的书引起中国大屠杀(2)

时间:2013-05-02 22:12来源:网辑 作者:王定壐 点击:
戴名世(1653年~1713年),安徽桐城人,人称为南山先生。桐城派文学家之一,著有《南山集》,四十五年举应天试,四十八年,中进士第一,殿试中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参与明史馆的编纂工作。时过两年,即因行世
戴名世(1653年~1713年),安徽桐城人,人称为南山先生。桐城派文学家之一,著有《南山集》,四十五年举应天试,四十八年,中进士第一,殿试中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参与明史馆的编纂工作。时过两年,即因行世已久的《南山集》中录有南明桂王时史事,并多用南明三五年号,被御史赵申乔参劾, “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 ,以“大逆”罪下狱,又两年后被处死,死年六十岁。此案株连数百人,震动儒林。这就是著名的“清初三大文字狱”之一的“《南山集》案”。 五十三年三月六日被杀于市。同族人戴衡搜集整理遗文,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编成《戴南山先生全集》14卷,光绪时刊行传世。 
 
 
《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赞颂史可法守卫扬州、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并对清兵在扬州城破后屠城七日的罪行加以揭露。 但是,戴名世的说法并不可信,因为,史可法是宁死不屈,但要说他有什么英雄气概就夸张了。扬州是历史上有名的坚城,可是,清朝进攻一天不到就陷落了,不是七天,也不是十日。同时期的其他小城却可以坚守83天。而且,他手下将领大批投降,史可法自杀竟然不成,清兵入城,他又大喊“我是史可法”,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实在有做秀的嫌疑。有人问,有用自己姓名做秀的么?当然有,所谓人各有志,人的医生,有人为钱,有人为女人,有人为权力,也有人为名声。 
 
退一步说,所谓的最有权威的《扬州十日记》,声称作者是亲身经历,也没说屠杀七日,而是五天,书中云“是日(破城后的第五日),闻封刀之语,众心稍……初二日(破城后第七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初三日,出示放赈。”因此,戴名世的“凡七日乃止”和《扬州十日记》相互矛盾。此外,这种“肆口游谈,倒置是非” 有明显倾向的人写的历史,可靠程度又有多少? 
 
 
值得一提的是,《南山集》案是震惊天下的大案子,但他的文章依然保存下来,甚至在光绪时代发行,而影响不大的《扬州十日记》为什么却在中国消失了呢?是真的消失了么? 
 
 
(四)。吴嘉纪(1618年—1684年),江苏泰州人,诗人。出身于一个破落的封建地主家庭,其生活近于贫苦的农民和盐民,他工诗善书,曾从事抗清的爱国文学活动。晚年隐居东淘(安丰古称)海滨,以诗歌为武器,揭露社会矛盾。所居老屋,破败得难蔽风雨,自称“陋轩”。一千零九十一首诗歌结集即名《陋轩诗》, 曾被清廷列入禁毁书之列(见《清代禁毁书》)。吴嘉纪在《难妇行》、《挽鲍念斋》、《我昔五首效袁景文》、《过史可法相国墓》等诗中,描述了一批爱国妇女、爱国少年、爱国将士的形象。妻子是王睿,是女词人。 
 
 
《扬州十日记》的80万已经被证明是谣言,吴嘉纪的冷兵器时代,几乎没什么抵抗的扬州,却杀了一百四十万。
 
热兵器时代,日本南京大屠杀才不到30万。吴嘉纪造谣太离谱了,难怪《明季南略》没有收录。宣传扬州屠城的有心人,也觉得这个数字太吓人,因此,只引用了《过兵行》,而不敢提他的《李家娘》。实际上,吴嘉纪的诗,应该算文学作品,连野史的价值都不如,有人却把文学作品当作历史证据。这里请读者特别注意,他的诗词被列为禁书,却得以流传下来,明朝遗民修的《明季南略》等书也流传下来了,为什么单单《扬州十日记》在中国消失,后由革命党人从日本带回中国的呢?《扬州十日记》是真的在中国消失了?还是日本人伪造的,再传入中国? 
 
四。史可法做秀,《扬州十日记》是伪书 
 
弘光帝朱由崧(1607年—1646年,1644年—1645年在位),是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洛阳被李自成的农民军占领以后,朱常洵因体胖不能翻过城墙,而世子朱由崧却在大臣的护卫下越城而逃,朱常洵被杀后,他世袭福王爵位。
 
明思宗在北京上吊自杀后,他在南京被拥立为皇帝,定年号“弘光”,国号依旧为“明”,史称“南明”。在位2年,与清军作战中被叛将田维乘出卖,后来被押送至北京斩首。弘光帝是一个十分昏庸腐朽的皇帝,整日只知吃喝玩乐,沉湎于酒色之中,不理朝政,弘光元年(1644)除夕,当清军南下之际,他却在群臣面前感叹“后宫寥落,旦新春南都无新声”,下令广选美女。由于纵欲无度,还命人替他捉蛤蟆配制春药,南京的百姓叫他“蛤蟆天子”。南明政治十分腐败,内讧不断发生,风雨飘摇的弘光小朝廷内,又闹起了一些宫廷疑案,如大悲案、太子案、童妃案等,加速了其灭亡。而弘光帝身边全是些只会阿谀奉承的奸臣和宦官,如马士英、阮大铖等。 
 
 
史可法(1602年—1645年),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崇祯年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历任户部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1639年),随卢象昇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十年,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部分府县。崇祯十四年总督漕运,崇祯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弘光政权建立后,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时议设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江北四镇,以可法为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兵入关后,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 顺治二年四月,左良玉率数十万兵力,由武汉举兵东下,要清君侧,“除马阮”,马士英竟诎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只得兼程入援,抵燕子矶,以致淮防空虚。左良玉为黄得功所败,良玉呕血死,全军降清;史可法奉命北返,此时盱眙降清,泗州城陷。史可法遂至扬州,继续抵抗清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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